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綜合報導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非自住房屋的最低稅率由現行房屋現值1.2%調高為1.5%,學者認為,影響層面不大,恐怕難嚇阻有意囤房的投資客。

非自用房屋稅率確定調高,持有多屋的民眾可得注意。(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忠孝東路四段街景。(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現行稅法規定,房屋稅依房屋現值課徵,「住家用」、「非住家用」適用不同稅率;住家用房屋又區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1.2%,最高不得超過2%。然而,房屋稅屬地方稅,地方政府通常未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房屋,加上政治因素干預,一般都以最低稅率1.2%開徵。

三讀修正條文規定,住家用房屋中,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維持現行稅率1.2%;其他非自住者,房屋稅下限由1.2%提高至1.5%,上限由2%提高到3.6%,地方政府可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教授莊孟翰認為,影響層面非常有限,因為重點在房屋稅「稅基」,土地不斷增值,房屋卻不斷折舊,計算方式顯然有欠公允,導致稅額還停留在30年前水準。舉例來說,權狀50坪、實際使用35坪的房屋,依照1.2%的最低稅率計算,房屋稅額約6300元,就算調升以1.5%計算也不過7900元左右,對於房產動輒數千萬元的雙北市來說,屋主根本沒感覺。

莊孟翰建議,政府除了增加房屋持有稅,最好再從土增稅下手,加重屋主交易負擔,才可阻絕投資客,同時應增加合宜住宅或社會住宅供給,讓年輕人不要急著買房。

原文網址: 非自住房屋加稅過關! 學者:效用不大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3204065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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