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新北報導

參考國外成功的居住扶助經驗,新北市首創社會住宅行政法人,名為「新北市居住服務中心」,草案14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後續將送議會審議,最快今年底可成立籌備處,提供社會住宅營運管理、新增供給與代租代管服務。

新北市府為舒緩居住問題,立法設置全台第一個社會住宅行政法人。(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府為舒緩居住問題,立法設置全台第一個社會住宅行政法人。(新北市府提供)

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說明,社會住宅管理機構的成立形式有公司、行政法人等選項,前者母法為公司法,市府的主導權可能因導入民間增資參股而被稀釋,經營方向、資產管理也可能有變化。反觀行政法人可於滿足經營效率的同時,受市府與議會監督,更能確保公益出租的原意。未來主要收入為營運的租賃所得、市府核撥預算及民間捐贈等,整體收支以自償平衡為目標,不強調獲利。

依據目前設置自治條例草案的擬訂方向,未來居住服務中心取得公有不動產,除可經由價購,也可由市府採捐贈或設定地上權等方式提供;取得之不動產僅能作社會住宅相關用途,不得任意處分。中心職員都會是住宅服務專業人才,住宅修繕維護也不受限於採購法程序,以便更快速即時提供住戶服務。

邱敬斌表示,居住服務中心設置分為短中長期目標,短期成立「經營管理部」,負責現有社會住宅營運,引進專業物業管理人才與企業化經營來提高效率;中期預計成立「營建開發部」負責興建社會住宅,滿足民眾需求;長期預計成立「租賃市場服務部」收集租賃資訊,提供媒合諮詢與代租代管。未來將定期辦理績效評鑑,政府與民間共同把關資產運用。

四月底新北市將舉行「住宅法人工作坊」,除邀請韓國首爾住宅公社代表分享成功經驗外,也將邀請大台北生活圈的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主管機關營建署參與討論,以汲取國內外的經驗落實居住正義。

原文網址: 新北市當起「包租公」 專人供給與代租代管社會住宅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3980494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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