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報稅季節啟動,雖然財政部已逐年簡化報稅流程與方式,但年年都有納稅人誤報的情形發生,因此國稅局也列舉出11項常見錯誤,如保險費雖可申報,但要保人與報保人需在同一申報戶內,以及將安太歲、點光明燈視為捐贈等,提醒民眾「眼睛睜亮」,補報與補稅處理起來相當繁瑣,別再不小心報錯了。

報稅季節來臨,要小心避免常犯錯誤。(好房資料中心)

報稅(好房資料中心)

「扶養親屬」類

1.家中有年超過20歲且無工作、未就學或服役、補習的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就不可列報扶養免稅額。

2.誤報了已過世親屬免稅額

3.沒有「實際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姪、甥,但卻誤報免稅額

4.誤以為年滿70歲以上的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的免稅額,也可以比照直系親屬增加50%。

5.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誤報配免稅額,如102年2月結婚,那101年度就不可申報。

「捐贈」類

6.低價買進不實捐贈收據、列報為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虛列捐贈扣除額。

7.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的款項,因屬於對價關係,所以不能申報捐贈扣除。

「保險費」類

8.每人每年最多可扣族2.4萬元的人身保險費,但只有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以申報,因此,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就不再此範圍內,重點是「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需在同一申報戶中」。

「特別扣除額」類

9.就讀大專以上的受扶養子女的教學費才可以申報扣除。

10.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等,因不屬於醫療範圍,不能申報扣除。另外,醫療費有保險給付的部分應先予扣除,不足的部分才可申報扣除

11.身心障礙的扣除,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

原文網址: 5月報稅前必看 11大錯誤不得不防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4360995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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