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欣民

柯P市長推出捷運共構聯開宅當公共住宅(就是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有些被點名的社區住戶大動作跳出來抗議,擔心社區居住品質與房價會受到衝擊,學者批這些住戶的動作是居住歧視,姑不論這些被視為沒有同情心的住戶,從公共住宅的本質上來看,公共住宅本身就是十足的居住歧視!

北市聯開宅4/30展開抽籤,共570戶。(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北市捷運聯開宅4/29、4/30公開抽籤(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柯P市長上任以來,以強勢作風推動很多「新政」,包括拆掉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頂樓違建、檢討前朝五大開發案,以及推出捷運共構連開宅當公共住宅等,贏得非常多的掌聲,也對其他縣市起了帶頭的示範作用,其中尤以共構聯開宅當公共住宅所引起的市場震撼最大,因為被點名的五大聯開宅住戶紛紛跳出來嗆柯P市長,由於戲劇張力很強,電子媒體也都很配合強力放送。

最後在民不與官鬥的情勢下,570戶的第一波聯開宅順利的完成抽籤,中籤民眾也可望在六月間進住了!看起來整個紛擾似乎事落幕了,但是當時一些學者跳出來批評反對聯開宅當社會住宅民眾,說這些住戶存有「居住歧視」意識的議題倒還值得探討,因為從表現上來看,原住戶有「居住歧視」意識是不應該,但若是輪到是自己的話,站在自我的立場,很可能還是會跳出來反彈的。

只是我們若從柯P政府規劃的公共住宅來看,其本質就是百分之百的「居住歧視」。怎麼說公共住宅本身就是一種居住歧視呢?因為台北市定下來的居住條件與篩選標準就是一層層居住條件的歧視,我們可以從以下八個面向來看:

一、身分別歧視:只有年輕族群與社會弱勢族群才可進住,而且其中弱勢族群,更只保障10%,更是身分別歧視中更深層之歧視。當然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只好訂定一些身分條件來優先照顧。

二、所得級距歧視:年所得119萬、月收入5.2萬以下才能進住。這點看起來似乎是蠻寬鬆的,可是仍然是一個限制門檻。

三、租金承受力歧視:市政府內部有過評估,若是公共住宅月租金水準超過3萬元,弱勢民眾可能就無法承擔這麼高的租金壓力,因此這類的房屋物件就無法成為公共住宅。

四、月租金打折歧視:即使是符合弱勢民眾承租的房屋物件,若是其月租金沒有比同地段一般房屋的市場行情低,其對外招租的吸引力及誘因恐就不足,無法成為公共住宅。

五、租賃期歧視:柯P政府的公共住宅一約簽3年,得再續約一次,滿6年就得搬出公共住宅,有一種中繼住宅的概念,不可能讓人住一輩子。

六、產品別歧視:租金承受力歧視與月租金打折歧視的情況下,房型篩選到最後就剩下套房與2房產品,也就是說弱勢族群的產品選項是很少的,萬一家中食指浩繁,想租個三房的房子是很難的。

七、無殼蝸牛歧視:因為是名下沒有自有住宅者才能來申請這批公共住宅,也才能進住公共住宅,這是對於有殼階級之歧視,還是對於無殼蝸牛之歧視?好像也說不清了!

八、居住行為歧視:對於公共住宅承租戶,規定不得有過激的住居行為,否則會被扣點數,嚴重者有可能被「驅逐出境」,或是租金無法更優惠。但一般民眾住在自己的房子,應該不會有這麼嚴苛的管制措施吧!

以上這八個面向都不是來自被點名社區住戶的歧視,而是來自官方柯P政府制訂公共住宅遊戲規則時的歧視,這若跟歐洲等國家的社會住宅制度做比較,就更凸顯上述的歧視了,像是德國的社會住宅是沒有身分別及所得級距之限制的,市井小民可住社會住宅,大學教授或議員也可住,因為沒有身分別的歧視,他們的社會住宅才不會像國內一樣,有被標籤化的抗性產生。

原文網址: 北市公共住宅的本質就是「居住歧視」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hsinmin/article/1796729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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