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天表示,明年1月起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金扣抵綜合所得稅,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明年1月起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遷入戶籍。(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看板、租屋廣告、租屋布告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國內不少房東因怕被稅捐機關查稅,要求房客不能遷入戶籍、不能將租金支出申報綜所稅扣抵等,有房東直接寫在租約中,有人則告訴房客,如果要遷入或報稅,就要收回房子或漲租金。

內政部表示,除了上述情況外,房東提前終止租約、要求過高的押金、臨時調漲水電費、不合理的違約金額以及房客欠繳租金等糾紛也時有所聞,因此公告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除了於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及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外,也明定擔保金(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房屋租金,違約賠償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等。

內政部表示,新版定型化租約公告後還有半年宣導推廣期,將與各地方政府共同透過多元管道,特別針對大專院校周邊及高密度出租住宅地區,如科學園區、工業區等房東及房客進行宣導及推廣工作,並已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共同協調相關通路業者,如4大便利超商等,販售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以便利有需要的民眾可就近購買使用。

如民眾有參考使用本次新公告版本的需要,可透過「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pip.moi.gov.tw/)」及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land.moi.gov.tw/)下載。

原文網址: 房東禁房客遷戶籍 明年開罰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08417135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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