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楊欽亮 / 評論特稿

新制租賃契約上路一年多了,但宣導在前,處罰在後,很多房東至今還在觀望,甚至不曉得這件事,導致政府規定政府的,房東遵守房東的,一副「官府打老虎,百姓不怕唬」的奇怪景象。新制租約治不治得了惡房東?以前是「政府信誓旦旦」,這下是「大家觀望看看」了。

下面兩個真實的場景,主角都是我自己,也都發生在2017年元旦租賃契約新制開跑之後。

圖說 : 你訂你的規,我行我的路,新制租賃契約都施行一年多了,很多房東都稱不曉得這回事。(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 / 攝影)

租屋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第一件發生在去年年中,我在中部念大學的女兒搬出宿舍,和要好的同學一起在校外合租了一棟透天厝。她把房東交給的租賃契約傳給我,瞧一眼我就知道這並非新制定型化契約。保險起見,我請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幫忙審視,他一口氣就糾出了五、六個對這些小女生不利的約定。

第二件事就發生在前幾天,我陪著朋友在南台北找房子,和二、三個房東打過交道,發現房東要不是不知道租賃契約新制已經開跑,就是故意裝傻,房客想報稅,不行,想遷入戶籍,不行。那就不跟你租了喔?想不到房東姿態都還不低,竟說: 「請便吧,改天還會有人來看房子。」外地的女兒依我們的建議把租約改了,房東聽說是律師審閱過的,也就照單全收了,但南台北這幾位房東個個心如鐵石,反正天龍國房價這麼高,買不起房子的人多得是,找個不囉嗦的房客還省事呢!

這些房東頂多只是想多護守租金,少招惹麻煩罷了,要是當房客遇上惡名昭彰如張淑晶之流的惡房東,租個房子三天兩頭不安寧也就算了,一旦被詐欺,被坑殺,真教吃不完,兜著走呀!

號稱「張淑晶條款」的新制租賃契約去年初風風光光、浩浩蕩蕩上路,房東和房客雙方的權益都有了更多保障,尤其對經濟相對弱勢的房客而言,從此房東不得拒絕承租人遷入戶籍、不能不讓承租人申報租賃費用支出等規範,條條可都像堅甲利兵,偏偏一上了談判的戰場,房客們個個都成了簑衣老翁。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去年元旦上路後,以出租為業的房東若是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如今罰了多少了?官員說,還沒有。如果罰鍰規定只是供奉用的,惡房東與惡房客滿腦子壞點子、壞習慣用不完,租屋正義不也成了一場遊戲一場夢嗎?

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說他們很努力,2016與2017兩年請各縣市政府積極配合推廣,辦了兩百多場說明會,也印製海報宣傳,發函社區管委會,並抽樣查訪房東,一一宣導,讓房東知道新制已經上路。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則強調,契約範本不具直接法律效力,但「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若是違反,可以視為無效,地政局也請好房網等網路廣告業者共同增加警語視窗,協助保護消費者權益了。

但是找房子租很辛苦,找到租金、環境、格局都喜歡的物件更不容易,房東可以灑脫,租客不行,尤其在舊房東趕人,新房東沒著落的時候,租客往往只有選擇妥協的份兒,畢竟選得到喜歡的房子已經阿彌陀佛了,如果房東願意多讓你砍個五百一千換你封口,說不定還變身成大好人呢!

地政司官員坦承,新制租約公布實施至今都還是宣導期,尚未要求縣市政府查核處罰,不過律師蔡志雄證實,已有房東被房客檢舉,遭財政部國稅局查稅了。

我們肯定內政部的用心,也知道政府的難處,瞭解蔡英文總統一心想讓民進黨政府成為「有史以來最會溝通的政府」,因此不立刻對不遵法令者動刀的寬容,只盼望今年6月27日「租賃專法」正式施行後,當嚴則嚴,當罰則罰,別辜負了辛苦立法的一番好心意,也不要讓守法的民眾對正義失去信心。

原文網址: 租賃契約新制上路治得了惡房東嗎?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8000189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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