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王富民/綜合報導

新北市工務局每年編列三、四千萬的經費, 拆除將近一萬件的違章建築,遭到監察院及地檢署質疑「圖利違建戶」,不符合社會正義。因此,工務局擬定了《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將在這個月底送交至市政會議審議,預估在今年底就能正式上路,未來欲拆除違章建築的工程,費用將由屋主自行負擔。

新北市一年有將近一萬六千件的違建案等待拆除,但這些拆除的工程費用卻都是全民埋單。遭到監察院關切後,新北市府研擬修法,未來費用將由屋主自行負擔。(圖/好房資料中心)

新北市每年新查報的違建物約有一萬六千件,而如此龐大的數量讓新北市的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無法一次負荷,每年約有六千到八千件違建「拆不完」,經過數十年的累積,目前尚有十八萬件的違建物正在等待拆除。然而,拆除這些違建所需的費用竟然由全民埋單,不僅讓廣大的納稅人質疑其正義性,就連監察院都開始「關心」。

事實上,這個問題早新北市尚未升格前就曾研擬處理辦法,並將「違建者付費」的自治條例送請縣議會審議,卻遲遲沒有下文。

依照現行規定,民眾檢與違建並經拆除大隊認定後,會發文要求屋主在一周內自行拆除,否則一周後就會強制拆除,去年共一萬兩千件的的違建,有一千五百七十七件就屬強制拆除的案例。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總共三千兩百萬元的拆除經費均由納稅人埋單,倘若工務局研擬的收費條例順利通過審議,年底上路後就將改由屋主自行負擔。

未來,新制度上路後,違建案經市府通知限期拆除卻仍不履行者,市府將強制拆除,而發包拆除的案件將按照發包金額收費,或按照違建的材質收費,並以書信通知違建戶限期繳納,若預期未繳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催繳。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公寓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長張廖萬益表示,法定空間增間的違建物大約在十坪左右,頂樓的違建則約二到三十坪,若以二十坪的牆磚造型是計算,拆除經費約需四萬六千二百元,且住戶必須恣情清除殘磚破瓦。

原文網址: 政府免費拆違建? 新北市擬向屋主收費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992438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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