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去年公平會開罰房地產廣告不實案例多為二次施工、室內空間與平面圖不符為大宗,而今年開春以來公平會結案開罰的3項案例,則回歸「廣告字眼」本身,舉例包括「成交送60吋LED電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稱建地」都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狀況。

民眾針對預售屋廣告,應要謹慎求證避免被資訊錯誤引導。(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復興北路段捷運沿線掛有大量建案廣告帆布,建商藉由捷運沿線大打廣告增加曝光量。(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今年開罰較特別的案例,即為仲介遭開罰,捷盛不動產銷售新竹市東區「三禾硯」預售屋,在建案工地圍籬上廣告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讓一般消費者產生「只要成交三禾硯建案預售屋,即可獲贈60吋LED電視」的認知。

但卻有民眾檢舉,透過捷盛仲介成交該案後,捷盛卻以並非透過該公司某員工擔任仲介且簽約成交,拒絕贈送60吋LED電視,此與廣告所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不符。而且廣告刊登期間3戶成交,都未贈送60吋LED電視,公平會認定有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狀況,開罰5萬元。

桃園縣平鎮市大賀建設、葛里德廣告銷售的「大清城品」,宣稱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預計3~5年內台北校區全數移至平鎮校區」,但事實上該校僅有部分系所移至平鎮校區,公平會認定與廣告宣稱的不符,廣告內容易會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與決定,處大賀公司10萬元罰鍰、葛里德公司5萬元罰鍰。

第3起案例則是大江土地開發廣告傳單宣稱「餐飲、住宿土地變建地」及「休閒農業設施由10%增加至40%」,公平會認為,農業用地為非都市土地者,假若將變更為休閒農業使用,應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而非變更為建築用地,因而處以5萬元罰鍰。

原文網址: 廣告不實「改花招」 開春3例都是「字眼」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4321956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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