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彥菱/台北報導

別以為大埔案僅是特例,其實在「依法行政」的政府體系中,很多事情即使「合法」,但未必「合理」,一如設置在住宅社區中的「開放空間」,其實一點都不開放,業者雖「依法」設立開放空間之告示牌,卻將其隱身於角落,甚而以植栽擋住,或是在門口設警衛亭阻擋民眾進入,根本失去原先開放空間的真正用意。弔詭的情況也發生在土地徵收,根據律師呂秋遠臉書,有位嘉義民眾家中百坪農地為政府所徵收,作為「大埔美工業區」的用地,最後只拿了43萬多元,只能租房,更遑論買下政府為其所準備的新家。

大埔美工業區位在嘉義縣大林鎮。(翻攝自大埔美智慧工業園區官網)

大埔美工業區(翻攝自大埔美智慧工業園區官網)

根據律師呂秋遠的臉書,一位來自嘉義的民眾跟他說,原先家中有一塊180坪的農地,而住了十幾年的家也在農地上,不料前幾年政府來了一只公文,說是要徵收他們家的土地,作為大埔美工業區之用。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痛批「依法行政」是政府最噁心的地方。(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痛批「依法行政」。(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政府向民眾徵收土地,須按照法律程序及鑑定價格收購,然而他們家的土地被鑑定為一坪2400元,而政府告訴他,已經在另外一處為其準備新家,一坪是4000元,特別算便宜賣給它們。

然而,全家人領了43萬2千元,若要搬遷到政府所說的新家,可能只買得起11坪,換句話說,政府拿了11坪,來換180坪,而且還是逼迫他們離開長久以來生活的地方。當然,最後全家人只能租房,更別說買下政府為其準備的新房子。

呂秋遠痛批,「這個政府,最噁心的地方就是四個字『依法行政』,這個法,明明就不合理。」其實,類似案例早已屢見不鮮,美其名是為了促進當地發展而徵收農地,而不惜摧毀當地居民溫暖的家,換取一個不一定有人進駐的工業區。

難道工業用地真的少到捉襟見肘嗎?事實上,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清查全台產業用地發現,截至去年底,全台工業區土地未強化使用面積為367.27公頃,若以林口巨蛋(綜合體育館)占地面積1.5公頃換算,相當於243座林口巨蛋未能善盡使用。

「合乎法律」的事情還不只這一樁,根據民眾表示,他希望將家門口前的5棵桂花樹遷走,但政府強調,這已是徵收的地上物,依法不能任意搬遷,要帶走的話,一棵1900元,也就是說,花了9500元就能夠買斷回憶,但縣政府依舊不肯,認為他沒有所有權,搬了會觸犯竊盜罪。

「我第一次覺得,大埔案的悲劇,離我這麼近。」他說。後來,他還是趁夜把樹遷走,縣政府發現後,也對其提告,檢察官以竊盜罪起訴,最終判決結果是罰金及緩刑,原先還有一條妨害公務罪。

「這是不折不扣的國家暴力!」、呂秋遠痛批,「政府簡直是賤民以安商!一點都不值得尊敬!徵收合法、鑑價合法、驅離合法、拆除合法,這麼多的合法,換來的卻只是荒謬!」「依法行政」,要是這法律一點都不合理?也難怪為何有人成為政府口中所說的「刁民」。

原文網址: 大埔案翻版? 180坪只夠換來11坪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2883861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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