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胡珮蓉/綜合報導

房地合一讓房產界風聲鶴唳,但根本原因還是衝著炒房的投資客而來,自住民眾可以不必太過擔心,根據財政部最新的自住免稅條件,自用住宅不再以一戶為限,只要價格在4000萬元以下,且符合設籍、未營利等4項自用住宅的定義,就有6年1次售屋免稅的優惠。

最新的房地合一條例提供自住房屋有條件的免稅。(好房資料中心)

自住成家 購屋(好房資料中心)

房地合一對自用住宅的免稅條件擴大為「不再只限一屋」,只要售價在4000萬以內,並有自住事實,就可免稅,但出售的次數和期間仍有相關限制,6年內只有1戶出售的自用住宅能免稅。

至於「自用住宅」的定義,則需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有實際居住的事實

2.須在當地連續設籍滿6年

3.出售的前5年不能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4.所有權人持有時間要滿6年

而換屋族也可享有退稅,如果是「賣大房換大房」或是「賣出高價買進高價」,就可享有全額退稅;如果是「賣大房換小房」或「賣出高價買進低價」,則按照比例來退稅。

對於新版房地合一改革方案,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今日所公布的版本較昨日傳出的版本變動不大,其中,針對房產交易獲利部分,確定採單一稅率17%,長期持有更有減徵優惠,此舉除明確簡化房產課稅計算方式,有助於民眾了解與政策推廣外,更可以消弭個人與公司戶投資的差異,防杜人頭公司避稅漏洞,甚至假外資炒作,相當值得肯定。

另外,新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宅不限一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持有由6年以上,交易獲利所得可享免稅,此舉仿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稅制,將有助於台灣與國際接軌。其次,新版本針對持有兩年內即出售者,以30%的差別稅率課徵,仍將對於短期投資產生明顯壓抑效果,有助於杜絕房市炒作,是政府、民眾、業者的三贏方向。

原文網址: 避開房地合一 先弄懂「自住免稅」條件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14789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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