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你真的看得懂建商提供的合約嗎?律師蔡志雄表示,近來許多建商祭出促銷法寶,吸引小資族上門買房,但是美麗的廣告詞背後其實大有玄機,簽約前至少要確認3項合約內容,否則很容易出問題。
預售屋契約眉角多,律師教你3招自保。(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建商拚交屋花招百出,包括換約、契稅減半、幫忙增貸、前兩年住免費,都成為建商促銷的錦囊法寶,不過律師蔡志雄指出,這樣的促銷手法「講是這樣講」,但是從法律觀點來看,其中大有玄機。
蔡志雄在東森財經台《夢想街57號》中說明,以「前2年住免費」為例,必須向建商確認,倘若屆時解除契約,是否真的毫無成本?建商是否會追討租金,以及房屋損壞的賠償費用?都是合約中必須多加確認的內容。
再以「貸款八成」為例,購屋者一定要確認合約中「不能只寫貸款」,要留意是房貸或者式信貸,至少要加註「房貸不足八成,就自動解約」的條文,才不會發生買了房子,卻等不到貸款支援的窘境。
蔡志雄更進一步說明,寫下「房貸不足八成」只是基本款,最安全的做法是寫下「房價的八成」,以一間2千萬的房子為例,倘若銀行只願估價1千萬,這樣即使貸款八成,仍舊只有800萬元的額度。因此,直接寫下「房貸若不足1600萬元就解約」,才是最萬全的方法。
對此,新竹市地政處接受大紀元採訪時也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時,一定要記得「一閱」(契約審閱)、「二收」(收妥廣告)、「三履保」(確認履約保證事項),並且留意建商提供的平面圖、建材、規格「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才能降低自身的購屋風險。
原文網址: 預售合約陷阱多 律師教你3招自保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1151144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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