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管婺媛/台北報導

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院會今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針對30年危險老屋,提供租稅減免、建蔽率及容積獎勵等優惠措施,並擴大適用範圍,估計適用對象高達數3到4萬棟。全案還需經立院審查。

北市老舊建物多,政府決定加速更新

原內政部規劃40年以上無電梯的老屋也納入適用,但這次草案未納入。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表示,經過審慎評估,有些屋齡高的房子結構仍完整,最迫切的是結構危險急需改造的屋子,因此才將以30年老屋為主。

花敬群說,之所以有這個草案,是因為都更條例修法較為複雜,為了預防災害發生,因此另提獎立專法。草案規定,老舊建物的適用範圍,是指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須拆除重建者;草案若三讀通過後,全國約有3、4萬棟,共10多萬戶可受惠。

為鼓勵加速改建誘因,草案給予容積獎勵,條例實施後3年內申請改建,可額外得到法定容積獎勵10%,最高可達1.4倍;此外,建蔽率獎勵部分,則交由地方政府決定,但僅限住宅區。花敬群說,原內政部擬放寬10%建蔽率,但考量縣市規定不一,以及如新北市部分巷道狹窄等,因此採因地制宜作法。

租稅優惠方面,草案明訂,條例實施後5年內核准的重建計畫,可享有租稅優惠,包括重建後,房屋稅、地價減半徵收2年,2年期間屋主若沒移轉,可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一直到移轉時為止。此外,草案也規定,改建前提是要全體所有人同意。

原文網址: 10多萬戶、30年危險老屋 政院通過重建3優惠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646315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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