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政府防制洗錢,內政部率先響應,端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草案,若有以現金支付各期價款、不動產售價明顯高於市價等情形,業者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6月底上路。

政府防制洗錢,內政部率先響應,端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草案。(圖/聯合新聞網)

內政部預告訂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表示,3月下旬便將邀集地政士、房仲、代銷、地方政府以及主管機關法務部開會討論辦法細節;經60日預告後,將配合母法洗錢防制法,於6月28日施行。

法務部為了加強防制洗錢,研議推動大額交易無現金化,交易金額龐大的不動產也被列入其中。

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應確認、審查客戶身分,留存過程所得的客戶身分資料、必要交易紀錄,並將疑似洗錢的交易向法務部調查申報。

怎樣算是「疑似」洗錢?內政部於辦法中訂出12大態樣,其中如交易金額與客戶身分、收入顯不相當;客戶均以現金支付各期價款,或由不正常資金來源、國外金融機構支付;不動產成交價明顯高於市價或出賣人售價,並要求在相關契約文件以較低價記錄等情況,均有被列入。

原文網址: 政府防制洗錢 要求房仲吹哨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2973157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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