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在外租屋,除了害怕遇到惡房東之外,還有可能「被換房東」,房客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租屋族若是遇到房東換人,「買賣不破租賃」是有立法保障租屋族。(資料中心)
某網友1年前和房東立下為期2年的租約,租下一間店面做生意,而店面也都裝潢完畢,這時,卻接到房東告知說,已經將名下房子賣出,且未來將不會插手過問網友與新房東的租約。然而,新房東卻要求該名網友,新的房租要比以前的租約再加收1萬元,令他頓時間進退兩難,不知道該不該付這筆錢。
根據《民法》中第425條「買賣不破租賃」中,有列出相關規定以保障租屋族,也就是說,只要租約還是在有效的時間內,房子的產權若是經過轉移,都不能影響到承租人的權利,且新房東有義務繼承並履行原先的契約內容,新房東既不能在未期滿之前更改內容,也不能不繼續承租給承租人。
不過,律師蔡皇其在蘋果日報訪問時提醒,承租人雖有「買賣不破租賃」保護權益,但要是房東與承租人的合約超過5年、合約本身沒有期限,或是沒經過公證的租賃契約,「買賣不破租賃」就不成立。
另外,蔡皇其律師也提醒,承租人最好先向舊房東確認自己的押金是否有一併轉移給新房東,待契約走完後,才不會有押金返還的問題。崔媽媽基金會則提醒,要是沒有確定好押金、或是預付的房租是否轉移至新房東手上,承租人是無法以「已支付給舊房東」的說法,而不支付租金的。
原文網址: 突然「被換房東」怎麼辦?《買賣不破租賃》也有前提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9416173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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