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又見租霸!房屋租賃糾紛不時有所聞,鬧得房東非但錢沒賺到,又搞得一肚子氣,還得善後。想當包租公,事前功課、租約的簽定都要防患未然,不然遇到壞房客只能束手無策。

包租公遇到房客合約到期還不搬家,房子收不回來,也一肚子氣。(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租屋看板、租屋廣告、租屋布告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約到期,房客不肯搬家怎麼辦?東森新聞報導指出,1年前,高雄的陳姓房東將房子翻修完畢出租,和梁姓房客簽下1年合約,於這個月14號到期。陳姓房東並且在前2個月前就提早告知梁姓房客將不再續租,但到至今,梁姓房客還是把門緊閉,不肯搬走。

陳姓房東為了趕人,用盡各種方式,找了警察、里長來,在房門外面和梁姓房客溝通,請梁姓房客開門,卻不見效果。最後,擔心房客出事,請救護人員強行開門才見到人影,只是,房客人沒事,房間裡卻像垃圾堆,到處亂七八糟的慘狀,讓受害房東看了都要哭了。

對於租約到期,卻不願離開的房客,蘋果日報報導,律師陳頂新就提醒房東,千萬不能用私力的方式讓房客強制搬離,例如:將房客的私人物品直接清空等作法,都會有觸法的疑慮。房東最好還是先寄送存證信函或請律師發律師函的方式,給予房客正式明確的通知,並作為存證,避免更多不必要的糾紛,不過,在法律上雖然是合法終止契約,若房客還是不搬走,就只能尋求法律訴訟途徑,請求搬遷。

法律訴訟的過程往往曠費耗時,時間可能長達1~2年,相當繁瑣,還得經常跑法院,律師張建鳴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就指出,房東簽約時,最好還是載明受「強制執行」,並且要到法院公證,才有效力,當房客賴皮不搬家時,就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讓房客搬家。

律師蔡志雄也在好房網TV直播「租屋雄幸福」分享過濾壞房客的辦法,他指出,要看出一個房客的誠信,在約定看房時就能看出,房客約看房要是不守時或是沒誠信,未來有很大的可能會有遲交或不交租金的狀況。

此外,蔡志雄也認為,租屋環境的好壞,與房客的素質之間息息相關。好的環境會吸引到好的房客,反之則相反。房東在租屋環境上裝潢、物件安全有品質和保障,不僅可以拉抬租金,也可以順勢過濾掉一些經濟不穩定的房客。

原文網址: 遇到壞房客… 「強制執行」做最後手段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2728176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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