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壓力內外夾擊 4成5有過租屋糾紛

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綜合報導

面對高房價時代,不少人以租屋代替買房,據人力銀行針對上班族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有近4成的上班族因買不起房,選擇租屋,且在租屋的過程中,還得面對不必要的外在壓力。

租屋糾紛多,餘4成半上班族都表示曾經遇過。(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廣告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1111人力銀行針對「上班族租屋壓力調查」結果顯示,有4成5的上班族都遇過租屋糾紛,分別有17.36%與房東發生糾紛;15.7%與室友發生糾紛;11.57%與房東跟室友均發生糾紛。

其中,與房東發生糾紛案件又以「電費收費過高」占38.57%最高,其次分別為「不准房客報稅」占34.29%、「室內設備損毀卻不維修」占31.43%;「房東任意進出檢查屋況」占25.71%;「用各種名目強扣押金」占23.22%。

電費糾紛層出不窮,日前就有民眾大嘆,因自己不清楚電表計費方式,一年內竟意外多匯五萬五千元給房東,而在民眾與房東提出疑問時,房東也僅以「沒問題」打發,直至一年後才告知,其實是電表抄錯。可道律師事務所黃韋儒建議,若房客與房東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協議,應盡速寄出存證信函,以利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統計與室友發生糾紛案例,以「衛生習慣差」占74.24%最多,其次分別為「大聲喧嘩/製造噪音」占57.58%;「帶朋友過夜」占27.27%;「作息日夜顛倒影響他人」占25.76%;「不照規定打掃公共空間」占21.21%。

在外租屋,不僅房東、房客要慎選,為避免遇到不懷好意房東,建議民眾應先了解「新版租賃契約」內容。崔媽媽基金會於官網建議,在簽訂租約時,除確認對方身分之外,包括「約定租賃房屋的使用、收益狀態」、「租金及押租金的約定」、「房屋修繕由誰負責」、「租賃期限的約定」等都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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