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楊欽亮 /台北報導

趕在2018年結束之前,立法院在28日下午三讀通過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這是都市更新條例的第九次修正,也是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現行條文有8章67條,修正後變成9章86條。我們肯定內政部官員與立法委員諸公們的努力,盼望這次修正可以真如部長徐國勇期許的「讓都更重新出發,成為促進國家建設與都市發展的有效工具」。

北市屋齡30年以上建物超過六成,都更條例三讀可以解放他們的改建枷鎖嗎? (好房網News記者楊欽亮 / 攝)

草案三讀都更一路綠燈? 這些問題一路卡卡喔!.jpg

完成三讀後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著重健全重要機制、解決實務困境與強化程序正義等三大面向,而第九次修正的都更條例三讀完成後,以完備都更制度,強化效率,減少阻礙為目標的「都更三法」(另二法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終於完成拼圖。我們期盼內政部繼續修訂相關子法,逐步讓這個本來坑坑巴巴的拼圖從一種遊戲,變成一樣藝術品。

檢視這個立法院送給民眾及開發商的大禮,可以發現幾個亮點。其一是以前的都市更新審議裡,各縣市都更審議委員會莫名其妙就可以砍容積,把審查會場搞得像討價還價的菜市場,讓實施者無從「依法辦理」,而這個委員會,也成為建管單位與都更條例的「太上皇」機構。現在委員會原則上不能再審容積,其主要職權僅是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這的確是正確的作法,值得鼓掌。

其二是內政部政次花敬群特別強調的「容積獎勵明確化」,只要內政部儘速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把容積獎勵的項目及申請條件講明白,把額度及計算公式訂清楚,未來在都更委員已無從左右容積的情況下,民眾與開發商的參與意願一定會提高。

不過大費周章修正了都更條例後,都更就會是一條康莊大道了嗎?當然不是。下面我就舉出幾個還可能繼續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來自於人性裡無可抑制的貪婪,來自於這個社會習以為常的相互不信任,也來自於法令仍有的疏漏。

第一, 執行程序太過冗長與複雜,專業門檻太高, 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公聽會、審查會太多。大家都知道,過去這些程序都徒具形式,不懂的還是不懂,老百姓根本不會知道每一個程序的「內涵」與意義,所謂的「通過」與「不通過」,究竟代表什麼?「事業計畫」與「事業計畫概要」到底差在哪裡?這是歷來為官那些知識份子的傲慢所製造,讓都更怎麼推都「卡卡」的核心問題。

在資訊不對稱的世界裡,老百姓怎麼理解這麼複雜的都市計畫、建築法規,甚至重建分回的邏輯?這些到底是怎麼推演出來的?所以,老百姓能在乎的還是只有「我可以分回多少坪?」、「我要出多少錢?」,這根本不是都市更新的核心價值,頂多只能算是「老屋改建的權益原則」。

因為「無知」,所以自然就會讓老百姓對於實施者(建商)充滿不信任感,這種因「被害妄想症」而生的存疑,就算從中協助的專業人士提出完整的數據與分析,聽不懂還是聽不懂,而越聽不懂,就越會覺得這些人「想搞我弄我」,想「用一些專業的技術操弄我」,反而對都更更加缺乏信心,惡性循環的結果,簡單的事就變得無比複雜,好事也就被曲解成壞事。

第二, 若有一戶反對,就舉辦公聽會,這是「公審」呢?還是「批判大會」?釘子戶如果就是以千奇百怪的理由不願配合,如何判定其權益?誰來裁決這些理由成立或不成立?如果不成立,是否就該強拆?其核心的問題還是訴諸「民主」與「多數暴力」,如果之前就解決不了,政府作莊,釘子戶就只好認輸了嗎?他們會不會再到處出招,像一個文林苑事件弄跛了政績不錯的前台北市長郝龍斌那樣呢?

第三, 第三,早年建築開發不像現在的管制那麼嚴格,很多山坡地、風景區、工業區都「種」了房子,如果要以現在的都市計畫作檢討,這些本來就不得興建住宅地區的老房子,改建之後還是可以作住宅嗎?目前政府大推的「危老」只講「危」與「老」,並沒有一併檢討都市計畫,新的都更條例通過,市區裡的老房子解放了,但這些先前違法使用的住宅不能再以住宅的形式改建,十年、二十年房子更老了以後問題怎麼處理?

發完牢騷,基本上我們對都更三法立法齊備後能否讓人民住得更安心與體面這件事充滿期待,但願2019年都更之火可以到處燃起,城市的妝和其天際線都能少一些混濁,多一點清朗。

 

原文網址: 草案三讀都更一路綠燈? 這些問題一路卡卡喔!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9618215856.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teven 的頭像
    steven

    青春-房仲物語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