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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報稅新制上路!申報懶人包看這裡

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呂詠柔/綜合報導

5月又是報稅季節,實價登錄報稅也有新變革!立法院2019年7月底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後,將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申報登錄的責任回歸到買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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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也特別整理新制與舊制共有4大不同之處、也提供相關實價報稅細節及流程。

實價登錄買賣申報修法前後差異如下:

一、 申報義務人

現行規定,申報順位依序應為:地政士、經紀業、權利人;但修法新制中,權利人及義務人(買賣雙方)可共同申報。

二、 申報時機

所有權移轉登記後需於30日內申報登錄;但未來新制上路,買賣案件要提前至登記時一併辦理。

三、 逾期未申報罰則

權利人有1次限期申報機會,地政士、經紀業逕予處罰,處3~15萬罰緩並限期申報;而新制中,則是申報義務人有1次限期申報機會,逾期未申報且買賣案件登記完成,處3~15萬罰緩並限期申報。

四、 申報不實罰則

權利人有1次限期改正機會,地政士、經紀業逕予處罰,罰緩皆為3~15萬,並限期改正;而新制中,對於申報不實的罰則較重,分為兩者:

1. 價格申報不實處3~15萬罰緩,並限期改正。

2. 價格以外資訊申報不實申報義務人有1次限期改正機會,屆期未改正者,處6千~3萬元罰緩,並限期改正。 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實價登錄修法前和修法後,根本性的不同,就是申報義務人,現行規定的申報順位依序是地政士,然後是經紀業,再來才是權利人,但新制改為買賣雙方,也就是權利人和義務人要共同申報。其次在申報時機,目前規定是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日內申報登錄,新制則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登記時併同辦理」。

陳淑美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後,將實價登錄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可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減少登錄不實及哄抬價格情形,並提升資訊的正確性。而且本次修法後申報價格資訊不實,課予較重程度的裁罰,一般交易資訊申報不實則有改正的機會,買賣雙方都要密切留意。

至於很多民眾關心的「實價登錄申報」,申報方式分為「憑證登錄、線上申報」「表單登錄、紙本送件」

1.  憑證登錄、線上申報當使用憑證登入,經驗證確認身分後,系統提供依登記收件年字號匯入地建號資料功能,並可直接線上送件,完成申報。

2. 表單登錄、紙本送件當使用表單登錄,則無須使用憑證,相關申報資料需自行登錄,點選送件後,須將申報書列印用印並送至地政事務所,完成申報。

實價登錄申報流程

而好房網News也整理了實價登錄申報流程,並以「不動產買賣資訊申報-憑證登錄、線上申報」為例: 

一、至內政部地政司線上辦理系統,點選「不動產實價登錄」。

二、不動產實價登錄共分為三種,包含「不動產買賣資訊申報」、「不動產租賃資訊申報」、「不動產預售資訊申報」,依照需求點選。

三、進入後點選「不動產買賣資訊申報」後,再選擇「憑證登錄,線上申報」。

四、將申報者憑證插入後,在「統一編號」欄位輸入身分證字號,下方再輸入密碼,點選登入。

五、填寫「申報案件基本資料」,完成後點選「下一步」,再將「交易標的」等填妥後,點選「產生生報書」。

六、申報書產生後,開啟預覽畫面,可自行下載,之後再點選「線上送件」,接著系統將會產生申報書序號,就代表申報作業已經完成囉!

另外,5月為一年一度的報稅季,「房地合一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實施後,民眾若在這之後賣屋,須在30天內完成申報,與舊制申報期間是在隔年5月報稅季,有很大的區別。另外若是虧損案件,新制也規定須在30日內申報。

至於逾期申報案件的部分,財政部考量到有民眾以為虧損案件不用申報而違規,因此放寬處罰標準,第一次違規可減半罰鍰,由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減半為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

 

原文網址: 實價登錄報稅新制上路!申報懶人包看這裡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6774253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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