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王富民/綜合報導

根據統計,桃園縣去年的違規「小廣告」數量多達二百卅七萬件,嚴重影響市容。因此,桃園縣環保局和地政局聯合祭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針對隨意張貼的廣告開罰六萬到十萬元不等,高額的罰款讓當地房仲業者大喊吃不消,向議員陳情。不過,桃園縣環保局表示,違規廣告9成來自房仲業,祭出新制後,違規廣告大為減少,因此,這項新制將會持續下去。
 
桃園縣正負祭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針對房仲業者的違規小廣告開罰6萬到10萬元不等。(圖/好房資料中心)
 
相信您一定看過,馬路上的電線杆、變電箱或您的公寓門口,被貼滿「小廣告」,其中又多為房仲業者的買、賣屋宣傳,這類的違規廣告讓許多地方政府感到困擾,僅管撕除一部分,業者又會貼上,實在防不勝防。因此桃園縣政府決定嚴厲告發,並處以6萬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
 
桃園縣環保局環衛科長呂明錡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表示,違規廣告有九成來自房仲業,相當肆無忌憚,但新制上路後,上半年已有減少趨勢,將會持續稽查。然而,高額的罰款讓當地房仲業者大喊吃不消,向議員陳情。
 
桃園縣環保局長陳世偉接受《聯合報》訪問時回應,為了確保市容景觀,將聯合各鄉鎮市公所,以佯裝成買房客戶的方式約出違規張貼人,確認身分後再取締,以遏止違規業者,美化環境。
 
然而,房仲業者為此備感壓力,也抱怨罰款過高,並指出稽查人員蒐證行為恐有「教唆」嫌疑,但呂明錡解釋,法院曾經審理過類似案件,並說明此行為屬「蒐證技巧」並非「教唆犯罪」。
 
 
資料來源:好房New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