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蘇彥菱/整理報導

「沒常識也要看電視...」最近在批踢踢就有網友看了八點檔心生疑惑,劇中丁女因車禍不幸在醫院過世,於是房東打給借住在丁女家的朋友李女,要求其趕快搬走,李女回家後看見房東正在收拾他們的私人物品。這樣的情況,房東真能直接進入租屋處嗎?還有,丁女與房東的契約是否真得終止?

有網友在批踢踢上發問,如果房客過世,租屋契約該由誰來處理?(翻攝自批踢踢實業坊)

有網友在批踢踢上發問,如果房客過世,租屋契約該由誰來處理?(翻攝自批踢踢實業坊)

就這個事例來看,根據聯晟法網的法律知識庫解釋,在租賃期限中,房客死亡時,並不會影響租賃契約的效力;但房客的繼承人,依民法第452條規定,因而取得合法終止租約的事由,有權終止租賃契約。

不過,房客丁女,名下既無繼承人,而借住的李女,與丁女是朋友,無法繼承租約。台灣房屋法務游璿樺於《蘋果日報》指出,假如沒有親屬可以終止合約,房東應報警或藉由法院判決終止契約,否則,擅自闖進租屋處,會構成刑法中的「侵入住居罪」,若還破壞了私人物品,更構成「毀損罪」,因為,房東和丁女簽下租約,就表示該住屋透過法律授權,已是丁女的私領域,房東不得擅自闖入。

此外,如果房客有繼承人,繼承人若不想繼續租賃房屋,即使租約尚未到期,仍可終止租約,但是要提早通知房東,至於要多久以前通知?約定租金按月付一次,依民法第452條後段及第450條第三項規定,應於一個月前通知房東;然而若不是一個月繳交一次租金,依照習慣,應該也是要在一個月前通知房東。

原文網址: 看八點檔長知識!房客過世 租屋契約誰能處理?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686091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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