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政部16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未來陸資取得不動產如經查違反規定者,將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強制限期移轉或逕行標售,此次修法方向趨嚴,也將先前的管理審查機制明文化,報行政院後最快今年底發布實施。

陸資在台取得不動產的規範將更為嚴格,後續影響有待觀察。(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

永平國宅視野良好,是十分標準的水岸景觀住宅。(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近年陸資申請來台取得不動產的案件及態樣逐漸增加,為落實管理機制,這次修正10條文,除配合現行實務作法調整部分文字外,主要為明訂陸資取得不動產,限已登記成屋並做住宅使用(預售屋採個案審查),店面、土地等均不允許,且每人僅限單獨取得一戶,不得做出租用,並應提出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審核是否為黨政軍人士。

據統計,自91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截至今年六月底,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207件,總金額約29億4963萬。施明賜表示,過往陸資經許可在台取得不動產後,曾發生未依申請目的使用或經稽查發現有違反規定情形,例如出租、沒有自住事實等,因此增訂經地方政府定期稽查發現有違規使用者,將撤銷或廢止許可,並令其限期移轉,屆期仍未移轉則逕行標售的處理機制。

另外對於大陸銀行在台因辦理授信業務申請設定抵押權,及法院、行政執行分署或公正第三人拍賣陸資經許可取得的不動產,未來若經拍賣程序由台灣人民拍定時,申請移轉不動產物權可免報請內政部許可。

 

原文網址: 防陸資炒房「更嚴」 峻法最快年底上路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4468102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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