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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及天/整理

實現居住正義,只有健全住宅租賃市場才能使多數人受惠,強制申報住宅租賃契約,才是健全住宅租賃市場的關鍵。

健全住宅租賃市場,被專家視為實現居住正義選項之一。(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健全住宅租賃市場,被專家視為實現居住正義選項之一。(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政府長期以來漠視租賃市場,不但手中擁有的出租住宅量極少,也無法掌握租屋者的基本資料與需求,如住宅租賃人口數、年齡分布、負擔能力、每戶居住人口數與座落位置等,以致推出的住宅政策難以對症下藥,效果也只能用「矇」的,台北市府推出的捷運聯開宅招租案叫好不叫座,就是未能考量市場需求導致。

由於短期內私人不動產仍扮演住宅租賃市場主要角色,且多數人沒有承租社會住宅的資格,儘速健全住宅租賃市場,才能使多數人受惠。

強制申報住宅租賃契約,可使政府精準掌握租賃者相關特徵資料,進一步向租賃者做問卷調查,保障房東及房客雙方的權益,並強制住宅租金實價登錄,還應有相關配套措施。

一、立法授權地方政府對此類建築物課以「空屋稅」。但若屋主以「市場條件」,在政府設置的不動產租賃平台刊登招租廣告但未能成交者,不在此限,建商餘屋則給予兩年的豁免期。

二、「特定期間」內設定住宅租金調整上限與強制續約。開徵「空屋稅」屋主會藉口稅負擔增加而要求調漲租金,建議立法在「特定期間」內,設定住宅租金調整上限與強制續約,「特定期間」屆滿且住宅租賃市場供需狀況穩定時,這兩項措施即可退場。

三、設立專責機構,快速處理已申報住宅租賃契約的相關爭議。

四,私人提供出租住宅可協助政府解決居住問題,不用課高額房屋稅,建議修正房屋稅條例,使自用住宅與出租住宅的房屋稅負擔相同。

因強制申報住宅租賃契約所增加的所得稅收入,可用於增加對中低收入戶的住宅津貼,但必須排除「假性中低收入戶」。

近年許多家庭經濟支柱的工作在境外發生,在台灣沒有所得或僅為保險目的而申報少量收入,政府無法全盤掌握國人境外所得,以致認定這類「假性中低收入戶」收入甚低,必需避免。(本文由李日寶口述)

原文網址: 強制申報住宅租賃契約 可落實居住正義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833412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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