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去年選舉,台北市長柯文哲租下共同工作空間「小樹屋」當競選辦公室,卻遭踢爆違規使用。北市府近期擬修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鬆綁,針對第三、四種住宅區,建物只要臨接6米以上道路,且「整棟」建物內無住宅使用,即可設置辦公室或事務所,不少業者可望就地合法,也變相增強住宅區商業強度。
去年台北市長選戰時,柯文哲曾租「小樹屋」當競選辦公室,遭踢爆違規使用,被迫另覓他處。 圖/擷取自小樹屋網站
台北市都發局指出,草案待市政會議通過,最快今年10月上路。至於有多少業者受惠?市政府統計,符合建管、消防規範的共同工作空間業者有49家,違規「黑數」則無統計資料。
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北市都計、土管較嚴格,衍生一些住商混合的違規狀況,他不反對慢慢放寬,但一定尊重民意。
按北市規定,在住三、住四區,若建物臨接6米道路,一樓可做辦公室,臨接8米道路,三分之一以下樓層可做辦公室,至於臨接6米以下道路,整棟都不能做辦公室。
去年底,柯文哲競選團隊曾選定敦化北路的「小樹屋」當競選辦公室,卻因「小樹屋」鄰6米道路,二樓以上皆不能做辦公室,被迫另覓他處,柯也要求相關局處修法。
針對修法方向,都發局解釋,未來住三、住四建物,只要臨接6米以上、「整棟」都非住宅使用,就可以設辦公室,不受樓層限制,除共同工作空間,會計、地政事務所等也適用。
記者昨透過「小樹屋」客服窗口,嘗試聯繫執行長張雲淞,截稿前仍未回覆;共同工作空間「CLBC八德大船艦」創辦人林育正說,樂觀其成,但因進出的人會增加,會和社區多溝通。
原文網址: 北市住三、住四擬鬆綁 有條件設辦公室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3019229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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