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 02:28:4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課稅新版出爐,自用住宅成唯一贏家,全台約有95%的自住房屋,未來出售時,不必再繳交易利得稅;少數課稅房屋,經由重購退稅優惠,亦可免除稅負負擔。
財政部昨(10)日向行政院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修正版本,出售房產如屬自用住宅,將可排除課稅。不過,自用住宅售價須低於4,000萬元,且應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籍做自用住宅使用。
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未來出售時,因為土地增值稅的課徵制度並未廢除,仍需繳交土地部分的土地增值稅,但是房地合一制之下,合併房屋及土地售價後,扣除土地漲價數額部分的增值利得,完全不必再繳納所得稅。目前,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土地部分免課所得稅,房屋則有財產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國內有95%的自用住宅,售價在3,00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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