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高雄一對退休夫婦,住在一處擁有400多戶的社區大樓裡,居住的8年時間裡,就常因小事與鄰居、管委會興訟,甚至連講話大聲也挨告,累積的控告案件超過數百件,不僅管委會束手無策,連住戶也不堪其擾,而在經過決議後,大樓管委會決定設置全台首例的「惡鄰居告示牌」,提醒住戶請問靠近,以免發生爭執或被控告。

全國首創!高雄一對夫婦對社區住戶、管委會興訟數百件,管委會不堪其擾之下,只好在社區特設「惡鄰居告示牌」提醒住戶不要靠近小心被告。(翻攝自TVBS)

全國首創!高雄一對夫婦對社區住戶、管委會興訟數百件,管委會不堪其擾之下,只好在社區特設「惡鄰居告示牌」提醒住戶不要靠近小心被告。(翻攝自TVBS)

據TVBS報導,該社區住了一對時常控告鄰居的夫妻,小至講話太大聲、走路用力、孩童嬉鬧、燒香拜拜、保全打瞌睡,大至私藏毒品甚至擁有槍械都在控告的罪名內,且該夫妻因認為管委會不合法,而拒繳管理費長達4年。

管委會不堪其擾之下,通過社區住戶決議,將這對夫婦命為「惡鄰居」,並設置警告牌提醒住戶以及新搬來的住戶,「不要靠近該夫婦住處門前,也不要在該處附近嬉戲或大聲聊天,以免發生爭吵或被控告」,且在公告欄中也表示「該夫婦魚肉社區之行為,為本社區住戶好鄰居不齒,經由社區98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專案討論後,以絕對多數通過決議定名為惡鄰居」。

不過管委會在架設該告示牌時,也遭該夫婦提告,甚至有住戶因住在該夫婦家隔壁,長久下來不堪其擾,被告了好幾百件,現在還在興訟中,最後只好將房子賠錢賣,只想趕緊搬離社區。不過管委會設立「惡鄰居」告示牌的做法是否洽當,自由時報報導,有法官認為,這對夫婦「慣性」興訟,可是卻不受惡鄰條款的規範範圍內,但若發現有濫訟、好訟,企圖以訟圖利,社區住戶可以反告夫婦誣告並要求夫婦求償來以訟止訟。

原文網址: 「惡鄰居」立牌! 管委會提醒住戶這有惡鄰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943992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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