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 黃彥翔/台北報導
美輪美奐的預售屋,實際完工卻差很大該怎麼辦?在買賣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預售屋買賣容易產生廣告不實糾紛。可道律師事務所吳存富律師在好房網TV「律師娘當家」節目中表示,廣告不實涉及舉證問題,務必妥善保留建商提供的廣告及合約內容,若有需要可向公平會或消保會尋求協助。
律師吳存富(左)在律師娘當家節目中,眾解說預售屋買賣糾紛該有的法律知識。(擷自好房網臉書粉絲團)
一般建商與消費者的糾紛可分為廣告不實和房屋瑕疵,律師吳存富說明,廣告本身會構成契約內容,若有廣告不實可能會構成解約事由,像是廣告示意圖與現狀不符,或登記事務所用途卻用住宅示意銷售,都是糾紛的來源;不過想因此解約或損害賠償,涉及到舉證問題或必要之點,以及簽約時的磋商過程。這部分要由法官來認定。建議消費者有疑慮可先向公平會檢舉,若調查結果建商有欺罔不實認定,消費者在舉證上會較簡單。
不過,吳存富律師提醒,建商若在廣告中沒有欺罔,故意使消費者陷於錯誤,就沒有辦法構成解除契約的事由。如淡水新市鎮某建商曾主打「威秀當鄰居」,在當時威秀影城確實有進駐計畫,在日後計畫取消並不是建商故意欺瞞,就無法構成解除契約的事由。
在屋況瑕疵方面,實務上的經驗會先由土木技師公會最鑑定,若房屋是有牆壁裂痕及漏水等狀況,沒有重大瑕疵到不堪居住,可能無法達到解除契約條件,不過消費者仍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向建商求償。
打官司勞民傷財,走上法律途徑是最後手段,吳存富律師建議消費者在購屋前,可先上公平會網站查詢建商有無被裁罰紀錄,多收集資訊才可以做出有利的判斷跟決定。
原文網址: 好房網TV/力抗廣告不實 消費者該如何自保權宜?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4245169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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