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日前財政部拋出新版的房地合一稅制,儘管尚未送到行政審議,但早被不少專家、學者痛批稅率「太輕」,無法嚇阻炒作,對此,財政部9日將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作為推動稅改的參考。而即將出席公聽會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也率先在臉書提出7大建議,希望房地合一能盡快通過。

先前張金鶚就曾多次痛批,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版本根本無法打擊投機客,對炒房大戶完全沒有影響。(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1、採用「累進稅率」並比照綜合所得稅率課徵。(參考102~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率,52萬以下5%、52萬~117萬12%、117萬~235萬20%、235萬~440萬30%、440萬以上40%)

2、採「平均一年資本利得」計算累進稅率。為避免房地產不相同的期間累計所得過高,固採取平均一年利得,如此再比照綜合所得稅率課徵,較為公平、合理、也可行。

3、採用「分離課稅」不但可以隨同「土增稅」抵扣,較符合行政操作,而且避免併入綜合所得稅的「合併課稅」,容易提高累進稅率級距,產生較大阻力。

4、「自住免稅範圍」:自住一屋且都市地區50坪以下,非都市地區100坪以下(如此可不限定金額,避免四千萬豪宅爭議,也較符合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原意)。

5、持有時間:1年以下2倍稅率、1~2年1.5倍、2~3年1.2倍、3~5年1倍、5~10年0.8倍、10~20年0.6倍、20年以上0.4倍。

6、適用時間:理想是不設「日出條款」,前次移轉價格可以透過大量估價方法獲得。但是若妥協,至少應自實價登錄時間起,即近五年內交易適用。

7、原有土地增值稅應予抵扣,以避免重複課稅,但抵扣方式應採「稅額抵扣」而非「稅基抵扣」較為公平合理。 張金鶚表示,房地產資本利得差異從幾萬元到上億元都有,採累進稅率才能符合公平原則。

自住與非自住的界定,且房地合一稅收應至少拿30%以上,作為社會住宅和相關租屋的租金補貼。

原文網址: 房地合一公聽會明登場 張金鶚將提7大建議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984979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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