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丘采薇/台北報導
寵物也有了「居住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不得以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不過未來全案經院會討論前,仍須經朝野協商。
國人養寵物越來越普遍,現行法令允許公寓大廈以修改社區規章方式,禁止住戶飼養寵物。過去曾發生住戶養寵物遭社區管理委員會鎖卡等情事,引發糾紛。動保團體也認為,類似規定也讓許多人搬家時,選擇棄養寵物。
不過此次條文修正過程並不順利。有立委認為,有些寵物因為主人難以管理,狗吠聲或隨地大小便行為影響其他住戶,若全面開放公寓大廈養寵物恐有疑慮。經過兩天答詢及昨天逐條審查,再經各黨協商後,朝野才終於形成共識。
王育敏指出,根據農委會和內政部統計,國內平均每三點四戶就有一戶飼養寵物,現行條文已嚴重侵害寵物居住權益,因此提案修法。
不過會後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對於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衛生、社區安寧等要如何管理,社區還是可以做一些特別規定。
原文網址: 公寓大廈規約 不得禁住戶養寵物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22082134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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