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10月份第一個星期一是「世界人居日」,崔媽媽基金會、內政部昨(3)日舉辦「2016年台日住宅租賃國際研討會」,與會專家針對每年市場規模高達1,000億元的租屋市場指出,台灣龐大的租屋市場儼然已淪為地下經濟,根本無法可管,甚至長期存在租屋市場地下化導致政府課不到房東族租賃所得等7大問題,呼籲政府儘快研擬「住宅租賃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正義。
學者專家推估,現在全台租屋市場規模,全台應有100萬戶,以每戶年租金平均10萬元估計,符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估計的每年1,000億元市場規模。不過半世紀以來,台灣租屋市場充滿著居住不正義。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台灣租屋環境正面臨7大問題,包括:小房東出租制、租屋地下化導致政府課不到房東族租賃所得、品質不佳、投報率偏低、租賃合約由房東掌控導致房客權益保障不足、弱勢家庭租屋受排斥,以及租賃政策被忽略等。
呂秉怡表示,調查發現,台灣現行租屋市場,房東族裡面,有高達9成是用自用住宅名義出租,小房東出租制的結果,造成房東不必被強制實價登錄租金,最後大多數房東都可用非常低的稅率,申報地價稅、房屋稅,甚至避繳個人綜合所得稅。
結果政府對於龐大的租屋市場,不論數量、屋況、出租行為等基本數據,根本無法掌握。在租賃契約方面,也有不少漏洞。
呂秉怡表示,早年訂的租賃契約,都是偏向房東族、對於房客反而不利,直到今年6月23日內政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版本的定型化契約之後,才獲得改善。呂秉怡表示,當前我國住宅租賃存在三大障礙,不利租賃市場朝專業發展。
第一個障礙是權利義務規範不周,住宅租賃法律規範散見民法、土地法,及相關細則辦法或判例,一般民眾不易認識和援引,部分條文也不符實務,致實務上窒礙難行,房東、房客頻生糾紛。
據崔媽媽統計,每年逾1,000件租屋糾紛的法律服務案件中,「押租金返回」、「修繕問題」、「終止租約」分列前三大糾紛類型,占總體案件數近5成。
第二個障礙是糾紛處理冗長、費時,令雙方卻步。第三個障礙,是住宅租賃市場品質低劣化,產業化程度遠落後於世界先進各國。
致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君漢表示,台灣的住宅租賃,並未制定專法,只有民法、土地法,不過住宅租賃是有其特殊性,房屋價值又高,長期不易維持,單靠民法、土地法來規範,對於住宅租賃市場的需求和變化,已不足以因素,建議政府實有制定專法的必要。
原文網址: 千億規模租屋市場 淪為地下化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60174143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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