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28)日發布2018年第4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0.80,季漲0.17%、年漲0.20%。六都部分,又以台南市季漲1.25%、年漲3.22%最為顯著。

內政部今(28)日發布2018年第4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0.80,季漲0.17%、年漲0.20%。示意圖/記者陳美玲攝影

首頁 多空消息 去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 六都這個「城市」漲最多 .jpg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第4季六都住宅價格指數,新北市、台北市及桃園市住宅價格指數分別季減0.17%、0.43%及0.13%;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則分別季漲0.74%、1.25%及0.59%。

相較於去年同季,僅有高雄市年減0.79%,其餘五都均呈現年增態勢,其中又以台南市增加3.22%最為顯著。

住宅價格指數是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內政部表示,這次住宅價格指數編製有別於以往,過去主要採用特徵價格法選定標準住宅以拉式公式編製,考量實價登錄制度實施迄今將近七年,累積近240萬筆不動產實際成交資訊,已形成可供分析運用的不動產價格資料庫,且電腦大量估價的技術已臻成熟,為提升編製成果細緻程度並與國際接軌,故自去年第4季起改採與全球最權威的S&P/Case-Shiller指數相似的「類重複交易法」的計算方式辦理。

內政部說明,「類重複交易法」以透過尋找類似成交案例的概念,搜尋與當季二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公寓、華廈、住宅大樓、套房、透天厝)交易案例高度相似並具有替代性的相似房屋,計算不同時點的價格變動情形,作為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對於以往忽略區位條件所帶來的價格調整偏差,有很大的導正效果。

以新北市為例,二樓以上集合式住宅案例超過3,000件,透過類重複交易法可尋得逾9,000件區位及條件類似的交易案例,據以計算住宅價格指數,此方式更能反映市場變動情形。

內政部指出,由於執行團隊重新評選及編製模型方法的變動,這次住宅價格指數延後了發布時間,未來將定期發布。此外,這次住宅價格指數編製方式的變動,經邀集公私部門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後,均表認同此方式對於價格波動的掌握度及穩定性皆有提升。

 

原文網址: 去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 六都這個「城市」漲最多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701823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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