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美河市案 北市府:重新鑑價若出現差額定要求日勝生補繳

台北市政府與建商合作興建美河市聯合開發案,適法性遭強烈質疑,監察院會上午通過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提案,認為美河市聯合開發案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規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統一解釋本案。

監委質疑,北市府先以興建捷運站等公益理由強徵民地,卻透過違法計算建蔽率等偷樑換柱手法,將原本該是噪音緩衝區的少數間隙帶土地,提供建商興建15棟巨廈;而購買房屋的持有人,可因此持分所有小碧潭捷運站與新店機場的土地產權,在法律適用上,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規定。

李復甸與馬以工上午在監察院舉行記者會,馬以工說,為使聯合開發高層建物不必與軌道機場共構,所以設計1萬2000平方公尺包住軌道的人工地盤,這些不計入建蔽率,使得美河市15棟辦公大樓及住宅用了12%,蓋在法定空地上,北市府稱人工地盤不計建蔽率的計算,根本違法。

監委馬以工也呼籲,新任監委被提名人、台北市捷運局前局長范良銹、台北市副秘書長薛春明,過去業務都曾牽涉美河市案,兩人若獲提名通過,應僅守分際,迴避此案調查。

馬以工質疑,北市府若不計建蔽率,為何要徵收那麼多?當時這個說法在民國94年建照審議時就有疑慮,但捷運局在當年9月就發公文,指稱人工地盤是防噪音設施,屬捷運設施一部分,所以不計建蔽率,根本是不合法解釋,因為捷運設施建蔽率僅60%,怎會人工地盤是捷運設施就不計建蔽率?

馬以工說,法定空地是建蔽率以外的必要空地,不能重覆使用,這是建築法11條所明訂的。但當時台北縣政府過了一年,就把這紙公文給負責興建的建築師事務所,指稱不計建蔽率,可以在法定空地上蓋房子,不必架在軌道與機場上方。

【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美河市開發弊案,捷運局官員涉及提供不實的建物鑑價報告,致台北市政府損失逾20億元;捷運局上午表示,尊重檢調調查,目前已由民間鑑價公司與日勝生公司重新檢核鑑價投入的土地貢獻成本及投資建商建物貢獻成本,若鑑價結果與當初不一致,將交由市府仲裁。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中午強調,如果重新鑑價結果出現差額,一定會要求日勝生補繳,以保障市府及市民權益。

捷運局表示,目前正委託民間單位重新辦理土地貢獻成本估價,與建造成本鑑定,鑑價報告書完成後將送審議委員會,待權益分配比例確定,若市府應得權益有短差,會要求日勝生補足差額。

原文網址: 美河市案北市徵地爭議 監院聲請釋憲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18537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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