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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推動綠建築,都市發展局研訂「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公有建築造價3,000萬元以上須取得綠建築標章;接受容積移轉、容積增加或高層建築(16樓以上)的私有建築,也須取得綠建築標章,自治條例最快明年發布實施。
都發局指出,目前台北市一年核准新的建案300多件,該自治條例實施後,預估一年有100多件必須做綠建築,可增加台北市10%的保水值,雨水回收循環利用達800立方公尺,一年增加1,800坪太陽能板,對台北市環境與資源利用有極大幫助。
青春-房仲物語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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