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房價高漲薪水凍漲的時代,好不容易存錢買下房子,在交屋時卻發現屋主竟然不是自己,這該多嘔。新北市淡水就發生建商一屋兩賣,把地主保留戶誤賣給消費者的案例,買家不僅無家可歸,連預售款拿不回來,氣得向法院提告。專家提醒,買預售屋時合約內的潛在糾紛一定要了解外,建商與地主的關係也一定要問清楚。

房產專家田大權表示,其實很多都更改建都是合建,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去了解建商與地主的合作關係。(翻攝自TVBS地球黃金線YouTube)

房產專家田大權表示,除非是很大間的建商才會把地買乾淨,自己推案銷售,不然很多都是建商跟地主合建」,尤其像是都更改建其實都是合建。(翻攝自TVBS地球黃金線YouTube)

房產專家田大權在《TVBS地球黃金線》節目中表示,所謂「合建」其實就是合作開發興建,而這也分成三種,第一種是合建分成,也叫做合建分錢;第二種則是合建分屋,像是都更,老地主就必須分回原地主要當成自住的房屋,第三種就是合建分售。而這三種都會面臨到,「消費者不知道這一戶是不是屬於地主保留戶,還是要分回去的,或是到底可不可以賣,所以消費者在看合約時除了房屋、土地價格外,更要看清楚買受人是誰」。

田大權也說,「除非是很大間的建商才會把地買乾淨,自己推案銷售,不然很多都是建商跟地主合建」,尤其像是都更改建其實都是合建。他提醒,去看房子的時候,「如果發現該建案很快就銷售一空,消費者就要去搞清楚建商與地主的合作關係」,很有可能當初建商和地主有合建後獲利的比例分配,如果說好建商拿4成、地主拿6成,那在銷售上當然很快就完銷,另外合約內容更是要看仔細。

原文網址: 我出地你出錢 「地主保留戶」合約眉角多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426486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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