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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智凱/台北報導

奢侈稅施行至今即將邁入兩周年,各界紛紛掀起檢討聲浪。國稅局終於拿出具體作為,首度破獲投資客以人頭戶逃漏奢侈稅的案件,該投資客不僅將遭受300萬元的補稅及罰鍰,甚至恐面臨有期徒刑高達五年。

以人頭戶假買賣來逃漏奢侈稅,已涉及刑事犯罪,可能要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圖/文化部)

 

近來各界掀起檢討奢侈稅的聲浪,例如立委蔡正元就痛陳奢侈稅成效不彰。而國稅局在這關頭也終於拿出具體作為,以違法投資客祭旗,大有宣示捍衛奢侈稅之意。據自由時報指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最近查獲利用人頭戶炒房的首例;該投資客以人頭戶標購法拍屋後,竟在短短半年內就轉手兩次,不僅趁機哄抬價格,也藉此規避奢侈稅,所賺取差價更超過160萬元。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在自由時報表示,該投資客利誘窮人,找了一位平日以發送廣告傳單為業的窮困民眾當作人頭戶,然後向法院標購桃園地區的法拍屋,並登記在人頭戶名下。接著又找另一位人頭戶製造假買賣,轉手後就可以在地籍謄本上塗銷「法拍」字樣,藉以哄抬價格。最後才真正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獲取高達160餘萬的暴利。

由於奢侈稅規定自住用途的房產交易免課奢侈稅,因此投資客在上述過程中,特地找的兩位人頭戶都是沒有自用住宅和其他不動產,如此就可以逃漏奢侈稅。對此,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在自由時報警告不肖投資客,這起首例除了要補繳逃漏稅款外,再加上2.5倍於逃漏稅款的罰鍰,共補稅及罰鍰約300萬元。

更值得不肖投資客警惕的是,這起案例還涉及隱匿財產、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及偽造文書等刑事犯罪行為,已經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可能要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據好房網調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度已經相當於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以及使人重傷罪,是相當嚴重的懲罰。

資料來源:好房News

檔案位置: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997425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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