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王富民/綜合報導

近年來台灣的薪資水準不斷「倒退嚕」,物價、房價卻不斷飆漲,讓許多民眾買不起房,營建署因此推出合宜住宅,以低於市價的優惠價格,出售給符合特定標準的民眾。日前已完成抽籤,決定享有購買權的民眾,並依序進行挑屋。不過,近來卻有民眾擔心,從選屋、簽約到交屋有數年時間,若期間收入增加、婚姻狀況改變,是否會影響承購資格?對此,營建署回應仍在研擬對策。

根據媒體報導,近來有民眾擔心,若因婚姻狀況改變或薪資調整,是否將因此影響承購合宜宅的資格。(圖/好房資料中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許多承購戶皆認為只需在簽約時府和營建署規定的資格即可,近日卻得知交屋時若因資格改變,恐怕會因此喪失承購權,甚至因此違約,拿不回錢。

然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所公布的相關規定,申請承購者必須為年滿二十歲的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1.有配偶者。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另外,營建署也針對家庭年收入設立標準,民眾卻擔心,若薪資所得在簽約後增加、已婚者與配偶離婚,會影響到承購資格。

對此,《蘋果日報》記者詢問營建署相關因應措施,卻發現有許多方針都尚在研擬中,並無卻切解決辦法,顯示出政府根本就是「趕鴨子上架」,沒做好規劃。

根據報導,若40歲以上的申請人婚姻狀況改變,不會受到影響;但40算以下的民眾,若因離婚變為單身,將因此喪失承購權。除此之外,包括承購合宜宅後,購買預售屋、年收入改變、交屋二次稽核等相關問題,營建署仍無對策。

原文網址: 「加薪」就不能買合宜宅?辦法至今仍在研擬!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3275138560.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