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過
去房仲業多鼓勵民眾利用不動產贈與,以合法節稅,隨實價登錄上路,現在業者都建議,除非確定未來不會轉售,不然少用贈與方式,直接拿現金給子女買房,反而划算。
業者建議,除非確定未來不會轉售,不然直接拿現金給子女買房反而比較划算。(好房資料中心)
至於之前已用贈與節稅的,現在已跑不掉,唯一的解套方式,是利用重購退稅,即賣掉房子,再買一間更貴房子,即可退回已繳的綜所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政府為提高民眾居住品質,有重購退稅規定,賣掉舊屋後,只要在兩年內再買一間新的,房價比較高的房子,原來繳納的土增稅、綜所稅中的交易所得稅,都可以退回。
國稅局表示,重購退稅確實沒有限定房子來源,買來或是接受贈與都可辦理,但需符合自住條件,且辦理退稅的新購屋子,5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不得出售。
如果先前贈與子女不動產,是基於投資保值,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如果預定未來一定會賣,最好提早出售,現在申報所得稅,只有房屋部份獲利必須申報,明年如果房地合一課稅上路,土地獲利也要報所得稅,那稅額會更驚人。
原文網址: 拿現金給子女買房 比贈與划算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07887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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