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美欣/整理報導

房地合一上路在即,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房地交易實價課稅,明年起購入的房產適用。而由於房地合一「有賺錢才課稅、鼓勵自住、長期持有」的稅制精神,因此有3種人就算實價課稅也「免驚」。

房地合一稅2016年1月1日上路(截自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截自財政部)

房地合一上路後奢侈稅同步退場,但房地合一仍保有「保護自住、抑制短期交易」機制,因此,對於「自住(連續)滿6年以上」者,有400萬元免稅額優惠,超過優惠額度的獲利部分,稅率以最低的10%課徵,若獲利在400萬元以下,得免繳稅,甚至會比用舊制(拆算房地比)更有利。

房地合一實施後對於「自住換屋族」也有利,但須符合出售前1年無出租、營利使用,則2年內無論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都可申請重購退稅。「以小換大」可全額退回出售房地時已繳納稅額;「以大換小」則以比例拆算,舉例來說,A出售3000萬房子並已繳納30萬稅金,2年內換屋重購入自住的1500萬元房產,則可退還的稅款為1500萬元/3000萬元=0.5,30萬x0.5=15萬元(可退稅金額)。

另外,房地合一是屬於「有賺錢才課稅」的稅制,因此若屬於「賠錢一族」就不適用了。這也是與奢侈稅無論賺賠一律課稅最大的不同。房價正值下修階段,若是近年才進場的投資客取得成本高,想靠房產交易獲利,不如以往房產全盛時期容易,因此新稅制除了保護自住者,此點設計亦對投資客有利。

原文網址: 房地合一來了 3種人賣屋有利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2971811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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