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案引發國內一波波抗爭。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報告指出,政府配合經濟發展進行特定區開發,卻未帶動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反倒推升地價上漲;相較之下,美國已有四十三州都修法禁止以「經濟發展」作為土地徵收的理由,建議我國應有更嚴謹的規範保障私人財產。
評估報告建議,行政院「宜全面檢討不斷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調查已開發特定區用地的使用情況,才能兼顧公益與人權保障。報告也指出,二○○八年至去年六月卅日,地方政府依法實施的新訂或擴大特定區計畫案件共七件,面積達四千九百六十點四六公頃,「配合經濟發展」的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七九、約四千九百五十公頃,顯見大多以經濟發展為目的。
此報告還以林口A7開發案及桃園國際航空城計畫為例指出,兩案都是為了推動「愛台十二建設」開發,卻未帶動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反倒推升房價。
針對苗栗大埔案,報告指出該開發案是苗栗縣政府因應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未來用地需求及周邊地區發展所擬定的計畫案;但國科會去年七月廿四日已發澄清稿表示,該地雖鄰近竹科管理局所轄竹南科學園區,但「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亦非竹科管理局所開發,實為苗栗縣政府之開發計畫,與科學園區無涉」,國科會「亦無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之規畫」。
報告指出,二○○八年都市計畫人口數早已高於現況逾七百萬人,但政府仍不斷擴大都市計畫區面積,又以「特定目的所劃設之特定區計畫」最多,五年增加五千三百六十二公頃,「必要性實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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