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邁入新年,房市交易量尚未回溫。有業者使出渾身解數,推出3個月鑑賞期銷售方案,不滿意還「包退」、「包換」,盼能提升買氣,但類似的促銷手法,其實並不是頭一遭。專家提醒,必須先搞清楚房子到底「有沒有過戶」,才能避免後續糾紛。

張欣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湛然新天地」位於光環路二段,規劃35~122坪,每坪開價63萬,目前已完工。特別的是,該案近期推出「不滿意包退、包換」專案,簽約後有3個月鑑賞期,可暫緩過戶,買方3個月內若不滿意,可無條件退屋或換屋,直到滿意再交屋。至於3個月內是否可以居住、使用公設和退屋是否扣除手續費等細節,業者僅強調「方案是限時推出,隨時可能結束。」

過去就曾有業者打出不滿意原價買回的噱頭,結果也惹上不少糾紛。房產專家張欣民在其臉書表示,要先確定3個月內「不滿意包退」到底有沒有過戶,如果有過戶,必須注意3點問題。

首先,房屋一旦買下,退訂的流程就很繁複,購屋人要搞清楚,買賣合約書上也要寫清楚。其次,房屋買賣間的交易成本,如契稅、土增稅、代書費等由誰負擔,事先都得先釐清,免得事後有糾紛。最後,由於是3個月內買賣屋,會產生15%的奢侈稅,可能讓買方想退而不敢退,這恐怕會是個陷阱。

張欣民指出,如果房子是沒有過戶,最好「免費試住3個月」要有基本的裝修和居住條件,試住後「不滿意包退」,所有成本由賣方自行吸收,就像Costco「無因退貨」的概念一樣,才不會衍生諸多的交易糾紛,反而更能取得消費者的信賴。

原文網址: 建案促銷「不滿意包退」 專家提醒4點仍須留意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2879490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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