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將在2018年1月1日實施滿2年,房地合一稅是採用「資本利得稅」,與已經落日的奢侈稅採「交易總價」,課稅基準全然不同。由於房地合一稅規定房屋交易2年內,課徵35%至45%的稅率,高稅率也徹底打壓投機客,讓房市景氣快速反轉,但也維護了某種程度的居住正義。
▼ 房地合一稅課徵短期持有重稅,上路2年,打擊了投機客。(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2016年1月1日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將長期持有自用住宅定義為6年,並有400萬元免稅額,獲利超過400萬元才要課徵資本利得10%稅率;而對於短期持有方來說,持有1年內出售課徵45%稅率,持有1至2年出售課徵35%,2至10年則課徵20%。
不過,也因為景氣反轉,使得屬於「資本利得稅」的房地合一稅,在打平或虧損的情況下不會被課稅。因此財政部曾發布2016年房地合一稅的徵稅概況,原本預估2016首年稅收約20餘億元,但實際僅收12.4億元,達成率約6成。
若房市持續緩跌,對於買在高點的屋主,出售時若賠錢,政府的確是課徵不到房地合一稅,稅收雖然不如預期,但房地合一稅對於抑制投機客有顯著的效果,而長期自住者也可減徵稅金,平實來看,對長期持有方是有利的。
原文網址: 房地合一稅上路滿2年 稅制剷除投資客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84946183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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