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新婚夫妻想買房築巢,除了面臨雙方分擔房貸外,再來就是討論房屋要登記誰名下?有網友在知名論壇詢問相關新房登記問題,夫妻想共同持有卻不知道貸款該如何處理?而且因丈夫收入較高,所以銀行建議登記在他的名下,可以拉高貸款成數,卻不知道是否恰當? 律師沈又楷建議,夫妻一同出錢買新房,最好採共同登記較能保障雙方權益,不過礙於每個人享有房貸成數或稅賦不同,所以實務層面,大多數人為拉高房貸成數把財產登記另一半名下,但雙方經常感情生變為了房屋產權劃分引發糾紛。
專家點出小情侶、夫妻買房不只要注意登記誰名下,連登記時間也會攸關日後產權劃分。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沈又楷建議,如果以該網友的狀況來看,一定得登記在某方名下,為了保障另一方權利,事前雙方先簽訂協議書明定限制處分的範圍,包括房子出售、賣房前要取得另方同意,或是賣出後另方可獲得多少比例財產。
另外,即是準夫妻,也要格外注意買房登記的時間點。永慶房屋集團契約部高總價中心簽約中心資深經理陳俊宏曾在《好房網雜誌》指出,兩人僅訂婚而未結婚,不具備合法婚姻關係,所以買房登記某一方名下,屬於個人特有財產,即使雙方結婚後,這間房產也不屬夫妻共有財產,就算變賣也不需要得到另一半同意,更不需要均分賣屋所得。
反之,結婚後雙方才買房,就算只登記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雖然不需另一半同意即可賣掉房屋,不過所得仍屬於夫妻共有財,所以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
新婚夫妻想買房築巢,除了面臨雙方分擔房貸外,新房要登記在誰名下,包括登記的時間、契約內容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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