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王富民/綜合報導

針對文林苑都更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對都更條文提出違憲並做出709號解釋案,並要求內政部在一年內檢討並且修正完成。然而,為了避免都更案因此停擺,北市府於過渡期間頒布了都更的行政規則,增加「審查會議」等流程,希望能提高達成共識的機率。
 
台北市政府頒布了都更條文修法過渡期的行政規則,新增「審查會議」。(圖/好房資料中心)
 
為了讓都更機制更加透明,並提高達成共識的機率,台北市政府在18日頒布了修法期間的都更行政規則,新增了「審查會議」,另外,舉辦公聽會時將採取更「嚴謹」的聽證程序,並由「審查會議」做成採納與否的決定,確保各方陳情意見接受到妥善處利。
 
台北市為第一個發布都更行政規則的地區,預計有25個都更案將適用新規定。
 
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大法官於四月做出709號釋憲文後,都發局即拜訪內政部,並邀集專家學者,討論檢討修法前的作業方式,希望能將衝擊降到最小,未來,相關權利人必須書席審議會,以言詞陳述意見,另外,都更計畫審查的報告書內容,必須以光碟形式寄給所有的相關權利人,而不是原先規定的申請人而已。
 
針對都更爭議,大法官所作的709解釋案中指出,現行十分之一的同意戶就可以申請都更,比例過低;主管機關未設置適當的審議組織、未將都更計劃資訊送達及公開舉辦聽證會等三個條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和居住自由,與正當行政程序不符。內政部已修改都更相關條例,尚在立院審查當中。
 
 
資料來源:好房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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