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新北市地方法院日前出現一起奢侈稅判決,洪姓女子指出代書「未告知正確奢侈稅課徵資訊」,導致她出售新北市泰山區房產被國稅局追繳奢侈稅,80萬元的獲利卻有72萬元需繳納奢侈稅,等於「獲利全被吞」,她不滿告上法院,沒想到代書竟遭判賠48萬元,等於是代書費的23倍。

奢侈稅都被轉嫁給代書?代書喊吃力又不討好。(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洪姓女子2011年5月花費總價402萬元買下泰山區公寓,2012年以總價482萬元出售房屋,並指出賣屋簽約前,特地詢問代書是否有奢侈稅的問題,但代書未告知房屋有出租狀況,須繳納奢侈稅,使她被國稅局追討72萬元奢侈稅。

雖然代書否認此事,不過,法院認為洪女持有房屋未滿2年,代書可從《不動產現況說明書》得知有出租現況,但卻未盡責告知正確訊息,因此判賠判48萬元。

對此,地政士陳碧源指出,奢侈稅上路以來,這種狀況層出不窮,但代書真有此責任嗎?他表示,內政部地政司應該研擬比照房屋仲介的「委任契約書」模式,訂立地政士的「不動產委任契約書」,明定損害賠償責任,並另外增訂「房屋現況確認表單」,以保障代書權益。

陳碧源說,代書辦理土地登記等事項,是按照單筆案件費用計算,1間房屋買賣過戶頂多賺1~2萬元,但責任卻比收取最高上限6%服務費的仲介高,實在不合理。

原文網址: 繳奢侈稅不爽告法院 代書遭判賠23倍代書費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750142842.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