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隨著10月即將到來,新制陸續上路,尤其在交通制度上加了更多新規定,不僅罰緩加重,電動自行車也開始納入罰緩範圍,尤其機車族最常犯錯的,轉彎前未打方向燈的罰緩更加重1倍,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違規受罰荷包大失血。

汽機車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沒打方向燈最重罰3600元。好房網資料照

10月交通新制 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超速、改裝通通罰 .jpg

10月交通新制總整理

一、 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沒打方向燈最重罰3600元

自10月1日起,車輛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鍰從900元至1200元,加重為1200元至3600元。

二、 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超速、改裝皆罰

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300元;電動自行車速度超過每小時25公里,罰900元到1800元;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罰1800元到5400元。

三、 汽機車未禮讓視障者最高可處7200元

汽機車駕駛人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不暫停讓視障者先行通過者,可處新台幣2400元至7200元罰鍰,比現行未禮讓行人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加重1倍。

四、 自行車未禮讓視障者最高處1200元

自行車等慢車行經人行穿越道未禮讓視障者,或在人行道行駛造成視障者受傷或死亡,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也比現行未禮讓行人300元至600元罰鍰加重1倍,另外,若因未禮讓導致視障者死傷,罰鍰提高到1200元至2400元。

五、 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最高罰2400元

除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2400元。

六、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上擺設宴席最高罰6000元

未經申請,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也可罰3000元到6000元。

七、 斑馬線上堆積物品,或燃燒產生濃煙妨礙交通最高罰6000元

斑馬線上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的物品,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依法罰3000元至6000元,若致人受傷或死亡,再加倍處罰。

八、 交通寧靜區,車輛行駛速度降為每小時30公里

交通部推動交通寧靜區,針對較狹窄道路車輛行駛速度,由目前每小時40公里降為30公里。

九、 遊覽車汽燃費10月起免徵1年

交通部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之1,規劃遊覽車自108年10月起免徵汽燃費1年,估全台1萬6357輛遊覽車可受惠,汽燃費收入減少約4.35億元。

十、 貨車載重量放寬限制

交通部寬限貨車載重管理規定,可申請專案提高小貨車載重量,未來將可依新修正規定辦理提升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

 

原文網址: 10月交通新制 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超速、改裝通通罰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3074238376.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