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房市處於低迷之際,在推案量大增的情況下,降價潮反而湧現,日前有建商打出「4字頭入住台北市」的預售案,吸引不少目光,但有客戶到場看屋後,才知道建案賣的只是「地上使用權」,使部分民眾大為困惑。許多專家都曾提醒千萬別碰類似的地上權住宅,但現在也有人提出另一種看法,認為這種建案其實對老年人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華固新天地位在羅斯福路六段旁,距離景美捷運站步行約五分鐘。徐佳馨分析,因缺少土地增值的誘因,地上權建案地點及規劃得更有吸引力。(好房資料中心)
根據壹週刊報導,該建案地主是景美財訓所,租給華固建設七十年,而建商賣的是「地上使用權」,沒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權,所以每坪均價比附近的預售案便宜幾乎6折。另外,雖然地上權建案不用繳地價稅,但每年仍需繳地租給政府,費用按政府每年公告地價3.5到5%。
地上權住宅因為價格相對便宜,通常一推出詢問度就很高,但伴隨時間的拉長,一旦超過十年,物件就會越來越不值錢。資深分析師蔡明彰曾在節目《57財星大道》中提到,地上權的產品因為沒有土地使用權,財富無法增長。包租公律師蔡志雄也表示,雖然買來出租可能很划算,但是房子折舊卻無法等到都更,建議如果是自住客千萬不要買。
根據永慶房產集團的民調顯示,2013年第二季只有3成民眾願意購買地上權建案,有7成的人是投反對票的。不過站在不同的角度、排除自住客和投資客的立場,也有專家提出另一種看法。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瀚接受壹週刊採訪時表示,買地上權建案當然就不能考慮增值性,而這類案子通常較適合頂客族、單身者,或不想留資產給後代的人,因為到期就直接繳回,沒有後續財產分配的問題。
另一方面,台灣的租屋政策比起國外相對落後,老人在租屋市場上處於弱勢、屢屢遭到房東歧視。根據統計,有將近9成的房東不願租屋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即便願意租,獨居老人與精神障礙者的接受度最低,比率低於5%。
徐佳馨認為,老年人租屋經常碰壁,如果以70年期限來算,購買地上權的房子比租屋划算,居住品質更好,也可避免房東趕人,但同時必須考量到公告地價如果不斷提高,買地上權未必占到便宜。
原文網址: 買地上權一定不划算?這4種人不妨考慮...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935180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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