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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史上最大加稅案的兩稅合一、富人稅與金融營業稅相關修法草案,有機會在明(13)天立法院會中進行二、三讀。在一片叫好聲中,其實也有「加稅搞錯方向」的聲浪。因為根據財政部對於「富人」的定義,加稅案鎖定年所得千萬以上的薪資族群,但對於因房地產交易而擁有高資產的族群,「富人稅」恐怕完全束手無策。

史上最大加稅案,明天立院可望二、三讀。 (圖:好房資料中心)

立法院 富人稅 貧富差距(大刊頭)

財委會五月一日初審通過政院版「財政健全法案」,包括對金融業、富人、股民加稅,同時修正營業稅法,讓金融營業稅稅率從現行的2%恢復為5%,兩稅合一股利扣抵率由100%扣抵降為50%;年收淨額1000萬元以上的富豪,所得稅率將提高至45%。這項稱為「最大加稅案」可望排入本周二院會討論,進行二、三讀,預計可以新增稅收650億元。不過富人稅真的能課到高資產階級嗎?以今周刊的分析來看,財政部對於「富人」的定義,目前只咬定年薪千萬以上的中高階經理人,對於透過房產賣賣的高資產者,則完全加不到稅,舉個例子來看如果同樣為1200萬淨所得者,薪資所得者要繳將近410萬元,但房地產收租者只要繳194萬,房地產交易所得者,更是只要繳71萬元而已,金額差到五倍之多。

根據財政部估算,年所得千萬以上的納稅義務人約有九千五百人,稅率提高後,平均每人多繳一百萬的所得稅,再加上股利所得稅負大增,高階經理人的確負擔加重。今周刊也分析這樣的稅制,很容易讓中年菁英分子提早退休,與其在企業界奮鬥,倒不如退休炒房。至於其他〝非受薪階級〞的富人們,這次加稅案絲毫不受影響,會不會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更形擴大,也不得而知。

不過該方案也規劃減稅措施作為配套,包括調高薪資、身障扣除額至12.8萬元,提高單身者標準扣除額至9萬元,有配偶者18萬元,營利事業新增研發投抵率10%、研發支出抵稅年限拉長為3年,企業增聘員工也可加成扣抵薪資費用130%等等,預估減稅受益超過647萬人,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希望此案能在本會期內三讀通過,落實財政健全的目標。

原文網址: 富人稅有大漏洞? 高資產者成「漏網之魚」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013664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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