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永貞/整理報導

夫妻共同置產學問大,結婚買屋,要登記在男方名下、還是女方名下好?有網友問買房貸款與共同持有與否的問題,是否會影響婚姻感情,其實,這個問題可以就兩個層面來分析。

結婚買屋,房貸支付、登記在誰名下應理性規劃。(好房網News記者 馮牧群/攝影)

結婚買屋,房貸支付、登記在誰名下應理性規劃。(圖/馮牧群攝)

男網友hibot在ptt上表示,考慮到小孩的生活空間,決定買房,自己爸媽會幫忙出大概1500萬,剩下的1千萬貸款將由夫妻倆支付,但老婆在金融業工作,可以拿到員工優利貸款,但「老婆認為如果要由她貸款,房子應改為共同持有」,卻又考慮到公婆出了很多頭期款,若是共同持有,怕婆婆會不開心,因此糾結,甚至希望由老公去貸款,雖然利率較高,但老婆仍會共同負擔房貸,只求房屋能夠共同持有。

有網友建議,不防由「老婆貸款,老公出擔保品(房子)+掛保證人」、「幹嘛與錢過不去,當然選利息低的阿!」當然,也有很多網友認為有爸媽可以出1500萬元為兒子媳婦買房,本文簡直就是「炫耀文」!而最後,男網友在問過爸媽意見後,決定由老婆去貸款,房子辦理共同持有。

日前雖有房仲統計,婚後購置的房屋,有高達4成登記在女方名下,夫妻共同掛名持有占28.4%,但永慶房產集團交安事業經建部資深經理陳俊宏建議,房屋最好是登記在兩人名下,若將來要處置房產,就必須經過兩人的同意才算數,也要先闡明兩人的出資比例,並同時請代書在登記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時,載明持分比例,避免萬一離婚時引發房產攻防戰。

而銀行在核房貸時,除了考量房子地段等因素外,貸款人的職業、信用、收入也是評估重點,陳俊宏建議,若夫妻中有人為500大企業員工,或在金融機關、公務機關上班,建議以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另一方則當連帶保證人,才可拿到較為優惠的貸款方案。

原文網址: 買房登記給老婆 房貸誰付好?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94242112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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