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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暑

假正是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對涉世未深的同學來說,租屋除了要觀察周邊環境、檢視屋況外,更應詳閱契約書內容,盡量採用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對於稅賦費用負擔有明確規範,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租屋糾紛。

租賃契約的眉角很多,選擇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較有保障。(內政部提供)

租賃契約的眉角很多,選擇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較有保障。(內政部提供)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指出,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提前終止租約」、「房屋修繕」、「押租金返還」、「費用欠繳及負擔方式」、「欠租」及「稅賦負擔」等。為建立良好租賃環境,並導正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內政部從91年就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提供參考使用。

內政部版契約內容,對於「租金約定及支付」、「租賃期間相關費用支付約定」、「出租人或承租人可提前解約的條件」、「房屋損壞修繕費用或房屋部分滅失減少租金的約定」、「租期屆滿或終止返還房屋的約定及爭議處理方式」等事項,相較於坊間版本僅有承租人違約處理,而無出租人違約處理,且出租人因房屋出租所增加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由承租人負擔等不合理約定,官方版本對租賃雙方的權益保障較大。

隨著社會變遷,租屋市場需求也不斷改變,內政部也開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研擬增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例如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如水、電及瓦斯費)的負擔方式、承租人未依契約返還房屋及雙方提前終止租約的賠償金等,以解決目前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失衡的問題,促進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施明賜說,同學在簽約前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與相關資訊,包括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租賃期限及附屬設備內容應明確、租金金額及給付方式、押金金額及返還條件、稅費、水電及修繕等費用的負擔方式、提前終止租約及違約責任的確認等,如有發現租約中有不合理條款,記得主動向房東爭取權益。若是透過房仲業者提供服務,則應謹慎選擇合法業者,保障交易安全。

原文網址: 暑期學生租屋高峰 簽約前有SOP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4731103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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