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桃園報導
林口A7合宜住宅從6月6日開始提供承租申請,不過,申租期限將至,官網上承租契約書卻遲遲沒有公告,由於目前新政府積極推動健全租屋市場,日前內政部公布「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具法律效應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將在明年1月上路,但本該成為政府租賃市場典範的合宜住宅,建商卻遲遲不給契約書,讓政府顏面盡失。
A7合宜住宅承租申請即將截止。(截自機場捷運A7合宜住宅承租申請系統網站)
要提供民眾平價、優質住宅的林口A7合宜住宅,4塊基地建商遠雄、皇翔、麗寶、名軒,皆已經取得使照,可開始進行交屋。而當初規劃合宜住宅時5%戶數將提供出租,也已經在6月6日公告開放申請承租,舉凡符合設籍在桃園滿1年等條件的市民皆可承租,最低月租金不含管理費為2房7500元,最高月租金為4房的1.2萬元。
在可承租戶的部分,「遠雄文青」共64戶、「皇翔歡喜城」89戶、「名軒快樂家」27戶、「麗寶快樂家」45 戶,承租時間將在8月5日截止,截止後將資格審查,並進行序號抽籤。只不過,即將截止的承租期限,卻遲遲不見網站上公告契約書提供承租戶瀏覽,瞭解承租的保障,明顯違背政府現階段健全租屋市場的政策。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則回應,「建商遲遲未提供,至於未來會統一契約或4家建商各自擬定契約書,還未協商完成。」皇翔建設發言人游玉華澄清,「是內政部要求建商自行擬定契約,所以4家建商協商,才會耽擱時間,目前已經統一契約內容,發給內政部審查。」
官網遲遲未公布租賃契約書。(截自機場捷運A7合宜住宅承租申請系統網站)
對於政府沒以合宜住宅帶頭作為出租住宅典範,讓弱勢承租方未來可能面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不平等契約風險,房產觀察家宅男阿北指出,惡房東張淑晶至少先讓租客看合約,事後才私加條文,但現在民眾想租房,卻還沒辦法先看契約,雖然抽中可以放棄,但對民眾還是保障不足。
原文網址: 惡房東?A7合宜宅出租 建商竟不給契約書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80687137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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