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立法協調會昨(26)日達成共識,針對30年以上老舊建築將提供重建誘因,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同時放寬建蔽率10%,另提供租稅獎勵,房屋稅最多可終身減半徵收,全案預計本周四院會通過,預估全台約有3萬4,000棟老舊建築可適用。
30年以上老舊建築將提供重建誘因。(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昨天與民進黨團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針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達成初步共識,未來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有重建需要者、40年以上且無設升降設備者,以及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強制拆除或有危險之虞者,都可提供容積獎勵,與房屋稅及地價稅租稅減免協助重建。
獎勵容積率方面,行政院預計將可提供法定容積1.3倍或原容積1.15倍的獎勵,如果是在條例上路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申請,還可再附帶增加10%,最高可達法定容積1.4倍,建蔽率部分也可提高10%。
在土地及建築物租稅減免方面,根據財政部的規畫,為鼓勵老舊公寓改建,除重建期間土地因無法使用,免徵地價稅外,條例實施5年內,核准重建的案件,也可享2年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半徵收優惠。
草案中也明訂,如果房屋在兩年減半徵收期間都未移轉,可以繼續延長到房屋移轉為止,也就是說,如果房屋在改建後都不再移轉,房屋稅可以終身減半徵收。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根據內政部評估,屋齡30年以上老舊住宅全台大約有8萬6,000棟,如果以40%具建築結構危險來估算,全台大約有3萬4,000棟老舊建築屬於條例適用範圍。
不過,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定,住宅都更只要有二分之一以上所有權人同意,即可推動,新草案調高同意門檻,必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推動重建。
此外,目前都更條例的案件審查期間較長,為了提供重建誘因,未來各縣市審查改建案時,將以速審方式加速推動,審查時間將壓縮到2個月以下。
張秀禎表示,全案預計在本周三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再度邀集部會進行協商,本周四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
原文網址: 推老屋重建 房屋稅終身減半周四拍板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0144150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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